8月4日上(shàng)午,省政府新聞辦舉行《浙江省人(rén)民政府關于(yú)深化數字政府建設的(de)實施意見》新聞發布會。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陳新忠、省委社建委專職副主任孫哲君、省經信廳副廳長詹佳祥、省市場監管局總工程師劉璇、省大(dà)數據局副局長蔣汝忠出(chū)席發布會,介紹相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。
7月30日,省政府印發了(le/liǎo)《關于(yú)深化數字政府建設的(de)實施意見》(浙政發〔2022〕20号,以(yǐ)下簡稱《實施意見》),《實施意見》是(shì)浙江學習貫徹黨中央、國(guó)務院加強數字政府建設重大(dà)決策部署的(de)的(de)具體舉措,是(shì)全省政府系統落實省第十五次黨代會精神,聚力打造數字變革高地(dì / de)的(de)指引性文件,對推動浙江數字政府建設持續走在(zài)前列、勇立潮頭,率先建設人(rén)民滿意的(de)現代政府具有重要(yào / yāo)指導作用和(hé / huò)現實意義。
★《實施意見》的(de)起草背景和(hé / huò)過程 ★
數字政府建設是(shì)建設網絡強國(guó)、數字中國(guó)的(de)基礎性和(hé / huò)先導性工程,是(shì)創新政府治理理念和(hé / huò)方式、推進國(guó)家治理體系和(hé / huò)治理能力現代化的(de)重要(yào / yāo)舉措。浙江是(shì)數字政府建設的(de)先行地(dì / de),習近平同志在(zài)浙江工作期間高瞻遠矚地(dì / de)作出(chū)了(le/liǎo)建設“數字浙江”的(de)戰略部署,強調要(yào / yāo)把建設“數字浙江”作爲(wéi / wèi)一(yī / yì /yí)項戰略性任務、基礎性工作、主導性政策研究好、落實好。多年來(lái),省委省政府堅持“一(yī / yì /yí)張藍圖繪到(dào)底”,接續推進“四張清單一(yī / yì /yí)張網”、“最多跑一(yī / yì /yí)次”、政府數字化轉型和(hé / huò)數字化改革,運用數字技術對政府治理方式、流程、手段、工具進行全方位、系統性重塑,經過各方面共同努力,基本搭建了(le/liǎo)數字政府的(de)“四梁八柱”,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政務服務和(hé / huò)監管效能大(dà)幅提升,數字治理成效不(bù)斷顯現,形成了(le/liǎo)數字政府建設的(de)先發優勢。
2022年4月19日,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五次審議通過《關于(yú)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(de)指導意見》,習近平總書記作出(chū)“以(yǐ)數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職能轉變”重要(yào / yāo)論述,爲(wéi / wèi)我們推進數字政府提供了(le/liǎo)根本遵循、指明了(le/liǎo)前進方向。6月23日,國(guó)務院正式發布《指導意見》,就(jiù)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加大(dà)力度、改革突破、創新發展,全面開創數字政府建設新局面作出(chū)部署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,袁家軍書記、王浩省長先後作出(chū)指示,要(yào / yāo)求認真學習貫徹,高标準研究謀劃落實舉措。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組建專班,認真研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(yào / yāo)論述精神,認真領會、充分銜接國(guó)務院《指導意見》精神,廣泛聽取各地(dì / de)各部門、專家意見,結合浙江實際,制定了(le/liǎo)《關于(yú)深化數字政府建設的(de)實施意見》,經省政府常務會議、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後,于(yú)7月30日正式印發。
★《實施意見》的(de)主要(yào / yāo)内容 ★
《實施意見》共分爲(wéi / wèi)七個(gè)部分:
• 總體要(yào / yāo)求 •
✎ 明确提出(chū)了(le/liǎo)以(yǐ)數字政府建設持續創新施政理念、履職方式、服務模式、治理機制,推動公平服務普惠便利化、政府管理透明公平化、政府治理精準高效化、政府決策科學智能化。
✎ 明确了(le/liǎo)浙江數字政府建設兩個(gè)階段目标:到(dào)2025年底,實現政府履職核心業務數字化全覆蓋,“掌上(shàng)辦事之(zhī)省”“掌上(shàng)辦公之(zhī)省”“掌上(shàng)治理之(zhī)省”基本建成,政府治理體系和(hé / huò)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顯著提升,以(yǐ)數字政府實戰實效助力實現“兩個(gè)先行”;到(dào)2035年,高水平建成“整體智治、唯實惟先”的(de)現代政府,爲(wéi / wèi)基本實現高水平現代化和(hé / huò)共同富裕提供強大(dà)動力和(hé / huò)法治保障。
• 以(yǐ)數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職能轉變 •
圍繞構建數字化、智能化的(de)政府運行新形态,實現政府治理方式變革和(hé / huò)治理能力提升,提出(chū)了(le/liǎo)全面推進政府數字化履職能力體系建設的(de)6個(gè)方面舉措、24項具體任務。
✎ 構建精準科學的(de)數字化經濟調節體系。将數字技術廣泛應用感知經濟社會發展态勢,健全經濟高質量發展監測預警調度機制,強化經濟政策統籌協調能力。
✎ 構建公平公正的(de)數字化市場監管體系。運用數字技術構建開放透明可預期的(de)統一(yī / yì /yí)市場環境,形成服管融合、精準閉環的(de)新型監管機制,以(yǐ)精細服務助力守法,以(yǐ)精準監管懲治違法,高标準建設全國(guó)市場監管數字化改革試驗區,打造營商環境最優省。
✎ 構建協同閉環的(de)數字化社會治理體系。以(yǐ)數字化手段推動社會治理模式從單向管理轉向雙向互動、從線下轉向線上(shàng)線下融合,着力提升社會矛盾化解能力、社會治安防控能力、公共安全保障能力、基層智慧治理能力。
✎ 構建優質普惠的(de)數字化公共服務體系。深化政務服務标準化規範化便利化改革,提供有便利的(de)涉企服務,全面提升公共服務數字化、智能化水平。
✎ 構建全域智慧的(de)數字化生态環境保護體系。圍繞天空地(dì / de)人(rén)全感知、環境網絡全互聯體系、環境數據全流通、環境治理全協同、指揮決策全智能、環境管理全統籌,全面推進生态環境數字化改革。全域推進國(guó)土空間治理現代化。
✎ 構建整體高效的(de)數字化政府運行體系。以(yǐ)數據流整合提升決策流、執行流、業務流,提升依法行政水平、決策指揮能力、重大(dà)決策部署落實能力、行政監督能力、政務公開水平。
• 以(yǐ)數字政府建設助推數字浙江發展 •
圍繞發揮數字政府建設對數字經濟、數字社會引領驅動作用,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,提出(chū)三方面舉措。
✎ 撬動數字經濟發展,發揮數字政府海量數據和(hé / huò)豐富應用場景優勢,利用數據資源推動研發、生産、流通、服務、消費全價值鏈協同,激發數字經濟發展活力、促進數字經濟健康發展、壯大(dà)數據服務産業。
✎ 驅動數字社會建設,以(yǐ)數字政府建設推動數字化服務普惠應用,推進數字城鄉融合發展,深化“四治融合”基層治理體系,促進數字技術與社會發展全面融合,構築全民暢享的(de)數字生活。
✎ 營造良好數字生态,率先形成數據基礎制度體系,加快實現數據市場化突破,培育數據要(yào / yāo)素市場主體,推動數據全面融入生産、分配、流通、消費和(hé / huò)社會服務管理等各個(gè)環節,充分發揮數據基礎資源和(hé / huò)創新引擎作用。
構建“平台+大(dà)腦”支撐體系
✎ 構建開放共享的(de)數據資源體系,完善數據管理機制,加強數據高效歸集共享,深入推進數據開發利用。
✎ 構建智能高效的(de)應用支撐體系,推進公共組件共建共享,加快“大(dà)腦”建設,叠代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數字資源系統,促進集約建設、互聯互通、協同聯動。
✎ 構建集約可靠的(de)雲網基礎設施體系。
• 構建數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體系 •
提出(chū)強化安全管理職責、落實安全制度要(yào / yāo)求、提升安全保障能力、提升自主可控水平等舉措,切實守住網絡和(hé / huò)數據安全底線。
構建數字政府建設理論和(hé / huò)制度體系
包括創新數字政府建設協同機制、健全數字政府建設理論制度體系兩個(gè)方面,要(yào / yāo)求完善項目管理機制,加強項目績效評價,完善法律法規制度、标準規範、理論體系。
• 全面加強黨對數字政府建設工作的(de)領導 •
通過加強組織領導、健全推進機制、提升數字素養、強化考核評估四方面措施,保障數字政府建設重點工作落實落地(dì / de)。
★《實施意見》的(de)主要(yào / yāo)特點 ★
在(zài)《實施意見》起草過程中,堅持和(hé / huò)把握以(yǐ)下三方面原則:
• 突出(chū)以(yǐ)人(rén)民爲(wéi / wèi)中心 •
把滿足人(rén)民對美好生活的(de)向往作爲(wéi / wèi)數字政府建設的(de)出(chū)發點和(hé / huò)落腳點,突出(chū)提升公共服務數字化、智能化水平,用數字化理念、技術和(hé / huò)手段破解群衆企業“急難愁盼”問題,打造泛在(zài)可及、智慧便捷、公平普惠的(de)數字化服務體系,努力讓數字政府建設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(rén)民。
• 努力體現浙江辨識度 •
将《實施意見》與貫徹落實省第十五次黨代會精神、省委數字化改革總體部署緊密結合,堅持用好數字化改革頂層設計、增量開發、叠代升級理念思路和(hé / huò)“V”模型方法路徑,聚焦打造具有浙江辨識度和(hé / huò)全國(guó)影響力的(de)标志性實踐成果,因地(dì / de)制宜提出(chū)浙江重大(dà)改革任務、落實舉措,力求彰顯浙江辨識度、首位度和(hé / huò)創新性。
• 力求可操作可落地(dì / de) •
将國(guó)務院《指導意見》7個(gè)方面143條任務,逐項落實到(dào)浙江數字政府重大(dà)改革任務和(hé / huò)數字化重大(dà)應用中,确保規定動作接得牢、改革任務全覆蓋、重點内容相銜接。同步制定任務清單,明确工作體系、責任單位,确保各項任務量化閉環,落細落實。
來(lái)源:今日浙江(公衆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