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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(guó)務院關于(yú)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(de)指導意見
2022-06-27 10:10:27 新聞中心
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(rén)民政府,國(guó)務院各部委、各直屬機構:

加強數字政府建設是(shì)适應新一(yī / yì /yí)輪科技革命和(hé / huò)産業變革趨勢、引領驅動數字經濟發展和(hé / huò)數字社會建設、營造良好數字生态、加快數字化發展的(de)必然要(yào / yāo)求,是(shì)建設網絡強國(guó)、數字中國(guó)的(de)基礎性和(hé / huò)先導性工程,是(shì)創新政府治理理念和(hé / huò)方式、形成數字治理新格局、推進國(guó)家治理體系和(hé / huò)治理能力現代化的(de)重要(yào / yāo)舉措,對加快轉變政府職能,建設法治政府、廉潔政府和(hé / huò)服務型政府意義重大(dà)。爲(wéi / wèi)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(guó)務院關于(yú)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(de)重大(dà)決策部署,現提出(chū)以(yǐ)下意見。

一(yī / yì /yí)、發展現狀和(hé / huò)總體要(yào / yāo)求

(一(yī / yì /yí))發展現狀。

黨的(de)十八大(dà)以(yǐ)來(lái),黨中央、國(guó)務院從推進國(guó)家治理體系和(hé / huò)治理能力現代化全局出(chū)發,準确把握全球數字化、網絡化、智能化發展趨勢和(hé / huò)特點,圍繞實施網絡強國(guó)戰略、大(dà)數據戰略等作出(chū)了(le/liǎo)一(yī / yì /yí)系列重大(dà)部署。經過各方面共同努力,各級政府業務信息系統建設和(hé / huò)應用成效顯著,數據共享和(hé / huò)開發利用取得積極進展,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政務服務和(hé / huò)監管效能大(dà)幅提升,“最多跑一(yī / yì /yí)次”、“一(yī / yì /yí)網通辦”、“一(yī / yì /yí)網統管”、“一(yī / yì /yí)網協同”、“接訴即辦”等創新實踐不(bù)斷湧現,數字技術在(zài)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發揮重要(yào / yāo)支撐作用,數字治理成效不(bù)斷顯現,爲(wéi / wèi)邁入數字政府建設新階段打下了(le/liǎo)堅實基礎。但同時(shí),數字政府建設仍存在(zài)一(yī / yì /yí)些突出(chū)問題,主要(yào / yāo)是(shì)頂層設計不(bù)足,體制機制不(bù)夠健全,創新應用能力不(bù)強,數據壁壘依然存在(zài),網絡安全保障體系還有不(bù)少突出(chū)短闆,幹部隊伍數字意識和(hé / huò)數字素養有待提升,政府治理數字化水平與國(guó)家治理現代化要(yào / yāo)求還存在(zài)較大(dà)差距。

當前,我國(guó)已經開啓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(guó)家的(de)新征程,推進國(guó)家治理體系和(hé / huò)治理能力現代化、适應人(rén)民日益增長的(de)美好生活需要(yào / yāo),對數字政府建設提出(chū)了(le/liǎo)新的(de)更高要(yào / yāo)求。要(yào / yāo)主動順應經濟社會數字化轉型趨勢,充分釋放數字化發展紅利,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加大(dà)力度,改革突破,創新發展,全面開創數字政府建設新局面。

(二)總體要(yào / yāo)求。

1. 指導思想。

高舉中國(guó)特色社會主義偉大(dà)旗幟,堅持以(yǐ)習近平新時(shí)代中國(guó)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(wéi / wèi)指導,全面貫徹黨的(de)十九大(dà)和(hé / huò)十九屆曆次全會精神,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(yú)網絡強國(guó)的(de)重要(yào / yāo)思想,認真落實黨中央、國(guó)務院決策部署,立足新發展階段,完整、準确、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,構建新發展格局,将數字技術廣泛應用于(yú)政府管理服務,推進政府治理流程優化、模式創新和(hé / huò)履職能力提升,構建數字化、智能化的(de)政府運行新形态,充分發揮數字政府建設對數字經濟、數字社會、數字生态的(de)引領作用,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,不(bù)斷增強人(rén)民群衆獲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,爲(wéi / wèi)推進國(guó)家治理體系和(hé / huò)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。

2. 基本原則。

堅持黨的(de)全面領導。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、協調各方的(de)領導核心作用,全面貫徹黨中央、國(guó)務院重大(dà)決策部署,将堅持和(hé / huò)加強黨的(de)全面領導貫穿數字政府建設各領域各環節,貫穿政府數字化改革和(hé / huò)制度創新全過程,确保數字政府建設正确方向。

堅持以(yǐ)人(rén)民爲(wéi / wèi)中心。始終把滿足人(rén)民對美好生活的(de)向往作爲(wéi / wèi)數字政府建設的(de)出(chū)發點和(hé / huò)落腳點,着力破解企業和(hé / huò)群衆反映強烈的(de)辦事難、辦事慢、辦事繁問題,堅持數字普惠,消除“數字鴻溝”,讓數字政府建設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(rén)民。

堅持改革引領。圍繞經濟社會發展迫切需要(yào / yāo),着力強化改革思維,注重頂層設計和(hé / huò)基層探索有機結合、技術創新和(hé / huò)制度創新雙輪驅動,以(yǐ)數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職能轉變,促進政府治理各方面改革創新,推動政府治理法治化與數字化深度融合。

堅持數據賦能。建立健全數據治理制度和(hé / huò)标準體系,加強數據彙聚融合、共享開放和(hé / huò)開發利用,促進數據依法有序流動,充分發揮數據的(de)基礎資源作用和(hé / huò)創新引擎作用,提高政府決策科學化水平和(hé / huò)管理服務效率,催生經濟社會發展新動能。

堅持整體協同。強化系統觀念,加強系統集成,全面提升數字政府集約化建設水平,統籌推進技術融合、業務融合、數據融合,提升跨層級、跨地(dì / de)域、跨系統、跨部門、跨業務的(de)協同管理和(hé / huò)服務水平,做好與相關領域改革和(hé / huò)“十四五”規劃的(de)有效銜接、統籌推進,促進數字政府建設與數字經濟、數字社會協調發展。

堅持安全可控。全面落實總體國(guó)家安全觀,堅持促進發展和(hé / huò)依法管理相統一(yī / yì /yí)、安全可控和(hé / huò)開放創新并重,嚴格落實網絡安全各項法律法規制度,全面構建制度、管理和(hé / huò)技術銜接配套的(de)安全防護體系,切實守住網絡安全底線。

3. 主要(yào / yāo)目标。

到(dào)2025年,與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相适應的(de)數字政府頂層設計更加完善、統籌協調機制更加健全,政府數字化履職能力、安全保障、制度規則、數據資源、平台支撐等數字政府體系框架基本形成,政府履職數字化、智能化水平顯著提升,政府決策科學化、社會治理精準化、公共服務高效化取得重要(yào / yāo)進展,數字政府建設在(zài)服務黨和(hé / huò)國(guó)家重大(dà)戰略、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、建設人(rén)民滿意的(de)服務型政府等方面發揮重要(yào / yāo)作用。

到(dào)2035年,與國(guó)家治理體系和(hé / huò)治理能力現代化相适應的(de)數字政府體系框架更加成熟完備,整體協同、敏捷高效、智能精準、開放透明、公平普惠的(de)數字政府基本建成,爲(wéi / wèi)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。

二、構建協同高效的(de)政府數字化履職能力體系

全面推進政府履職和(hé / huò)政務運行數字化轉型,統籌推進各行業各領域政務應用系統集約建設、互聯互通、協同聯動,創新行政管理和(hé / huò)服務方式,全面提升政府履職效能。

(一(yī / yì /yí))強化經濟運行大(dà)數據監測分析,提升經濟調節能力。

将數字技術廣泛應用于(yú)宏觀調控決策、經濟社會發展分析、投資監督管理、财政預算管理、數字經濟治理等方面,全面提升政府經濟調節數字化水平。加強經濟數據整合、彙聚、治理。全面構建經濟治理基礎數據庫,加強對涉及國(guó)計民生關鍵數據的(de)全鏈條全流程治理和(hé / huò)應用,賦能傳統産業轉型升級和(hé / huò)新興産業高質量發展。運用大(dà)數據強化經濟監測預警。加強覆蓋經濟運行全周期的(de)統計監測和(hé / huò)綜合分析能力,強化經濟趨勢研判,助力跨周期政策設計,提高逆周期調節能力。提升經濟政策精準性和(hé / huò)協調性。充分發揮國(guó)家規劃綜合管理信息平台作用,強化經濟運行動态感知,促進各領域經濟政策有效銜接,持續提升經濟調節政策的(de)科學性、預見性和(hé / huò)有效性。

(二)大(dà)力推行智慧監管,提升市場監管能力。

    充分運用數字技術支撐構建新型監管機制,加快建立全方位、多層次、立體化監管體系,實現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全領域監管,以(yǐ)有效監管維護公平競争的(de)市場秩序。以(yǐ)數字化手段提升監管精準化水平。加強監管事項清單數字化管理,運用多源數據爲(wéi / wèi)市場主體精準“畫像”,強化風險研判與預測預警。加強“雙随機、一(yī / yì /yí)公開”監管工作平台建設,根據企業信用實施差異化監管。加強重點領域的(de)全主體、全品種、全鏈條數字化追溯監管。以(yǐ)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在(zài)線監管提升監管協同化水平。大(dà)力推行“互聯網+監管”,構建全國(guó)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在(zài)線監管平台,推動監管數據和(hé / huò)行政執法信息歸集共享和(hé / huò)有效利用,強化監管數據治理,推動跨地(dì / de)區、跨部門、跨層級協同監管,提升數字貿易跨境監管能力。以(yǐ)新型監管技術提升監管智能化水平。充分運用非現場、物聯感知、掌上(shàng)移動、穿透式等新型監管手段,彌補監管短闆,提升監管效能。強化以(yǐ)網管網,加強平台經濟等重點領域監管執法,全面提升對新技術、新産業、新業态、新模式的(de)監管能力。

(三)積極推動數字化治理模式創新,提升社會管理能力。

推動社會治理模式從單向管理轉向雙向互動、從線下轉向線上(shàng)線下融合,着力提升矛盾糾紛化解、社會治安防控、公共安全保障、基層社會治理等領域數字化治理能力。提升社會矛盾化解能力。堅持和(hé / huò)發展新時(shí)代“楓橋經驗”,提升網上(shàng)行政複議、網上(shàng)信訪、網上(shàng)調解、智慧法律援助等水平,促進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和(hé / huò)排查化解。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智能化。加強“雪亮工程”和(hé / huò)公安大(dà)數據平台建設,深化數字化手段在(zài)國(guó)家安全、社會穩定、打擊犯罪、治安聯動等方面的(de)應用,提高預測預警預防各類風險的(de)能力。推進智慧應急建設。優化完善應急指揮通信網絡,全面提升應急監督管理、指揮救援、物資保障、社會動員的(de)數字化、智能化水平。提高基層社會治理精準化水平。實施“互聯網+基層治理”行動,構建新型基層管理服務平台,推進智慧社區建設,提升基層智慧治理能力。

(四)持續優化利企便民數字化服務,提升公共服務能力。

持續優化全國(guó)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功能,全面提升公共服務數字化、智能化水平,不(bù)斷滿足企業和(hé / huò)群衆多層次多樣化服務需求。打造泛在(zài)可及的(de)服務體系。充分發揮全國(guó)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政務服務平台“一(yī / yì /yí)網通辦”樞紐作用,推動政務服務線上(shàng)線下标準統一(yī / yì /yí)、全面融合、服務同質,構建全時(shí)在(zài)線、渠道(dào)多元、全國(guó)通辦的(de)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政務服務體系。提升智慧便捷的(de)服務能力。推行政務服務事項集成化辦理,推廣“免申即享”、“民生直達”等服務方式,打造掌上(shàng)辦事服務新模式,提高主動服務、精準服務、協同服務、智慧服務能力。提供優質便利的(de)涉企服務。以(yǐ)數字技術助推深化“證照分離”改革,探索“一(yī / yì /yí)業一(yī / yì /yí)證”等照後減證和(hé / huò)簡化審批新途徑,推進涉企審批減環節、減材料、減時(shí)限、減費用。強化企業全生命周期服務,推動涉企審批一(yī / yì /yí)網通辦、惠企政策精準推送、政策兌現直達直享。拓展公平普惠的(de)民生服務。探索推進“多卡合一(yī / yì /yí)”、“多碼合一(yī / yì /yí)”,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數字化應用,積極打造多元參與、功能完備的(de)數字化生活網絡,提升普惠性、基礎性、兜底性服務能力。圍繞老年人(rén)、殘疾人(rén)等特殊群體需求,完善線上(shàng)線下服務渠道(dào),推進信息無障礙建設,切實解決特殊群體在(zài)運用智能技術方面遇到(dào)的(de)突出(chū)困難。

(五)強化動态感知和(hé / huò)立體防控,提升生态環境保護能力。

全面推動生态環境保護數字化轉型,提升生态環境承載力、國(guó)土空間開發适宜性和(hé / huò)資源利用科學性,更好支撐美麗中國(guó)建設。提升生态環保協同治理能力。建立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生态環境智能感知體系,打造生态環境綜合管理信息化平台,強化大(dà)氣、水、土壤、自然生态、核與輻射、氣候變化等數據資源綜合開發利用,推進重點流域區域協同治理。提高自然資源利用效率。構建精準感知、智慧管控的(de)協同治理體系,完善自然資源三維立體“一(yī / yì /yí)張圖”和(hé / huò)國(guó)土空間基礎信息平台,持續提升自然資源開發利用、國(guó)土空間規劃實施、海洋資源保護利用、水資源管理調配水平。推動綠色低碳轉型。加快構建碳排放智能監測和(hé / huò)動态核算體系,推動形成集約節約、循環高效、普惠共享的(de)綠色低碳發展新格局,服務保障碳達峰、碳中和(hé / huò)目标順利實現。

(六)加快推進數字機關建設,提升政務運行效能。

提升輔助決策能力。建立健全大(dà)數據輔助科學決策機制,統籌推進決策信息資源系統建設,充分彙聚整合多源數據資源,拓展動态監測、統計分析、趨勢研判、效果評估、風險防控等應用場景,全面提升政府決策科學化水平。提升行政執行能力。深化數字技術應用,創新行政執行方式,切實提高政府執行力。加快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協同辦公體系建設,全面提升内部辦公、機關事務管理等方面共性辦公應用水平,推動機關内部服務事項線上(shàng)集成化辦理,不(bù)斷提高機關運行效能。提升行政監督水平。以(yǐ)信息化平台固化行政權力事項運行流程,推動行政審批、行政執法、公共資源交易等全流程數字化運行、管理和(hé / huò)監督,促進行政權力規範透明運行。優化完善“互聯網+督查”機制,形成目标精準、講求實效、穿透性強的(de)新型督查模式,提升督查效能,保障政令暢通。

(七)推進公開平台智能集約發展,提升政務公開水平。

優化政策信息數字化發布。完善政務公開信息化平台,建設分類分級、集中統一(yī / yì /yí)、共享共用、動态更新的(de)政策文件庫。加快構建以(yǐ)網上(shàng)發布爲(wéi / wèi)主、其他(tā)發布渠道(dào)爲(wéi / wèi)輔的(de)政策發布新格局。優化政策智能推送服務,變“人(rén)找政策”爲(wéi / wèi)“政策找人(rén)”。順應數字化發展趨勢,完善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,嚴格審查标準,消除安全隐患。發揮政務新媒體優勢做好政策傳播。積極構建政務新媒體矩陣體系,形成整體聯動、同頻共振的(de)政策信息傳播格局。适應不(bù)同類型新媒體平台傳播特點,開發多樣化政策解讀産品。依托政務新媒體做好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發布和(hé / huò)政務輿情回應工作。緊貼群衆需求暢通互動渠道(dào)。以(yǐ)政府網站集約化平台統一(yī / yì /yí)知識問答庫爲(wéi / wèi)支撐,靈活開展政民互動,以(yǐ)數字化手段感知社會态勢,輔助科學決策,及時(shí)回應群衆關切。

三、構建數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體系

全面強化數字政府安全管理責任,落實安全管理制度,加快關鍵核心技術攻關,加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障,強化安全防護技術應用,切實築牢數字政府建設安全防線。

(一(yī / yì /yí))強化安全管理責任。

各地(dì / de)區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,統籌做好數字政府建設安全和(hé / huò)保密工作,落實主體責任和(hé / huò)監督責任,構建全方位、多層級、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安全防護體系,形成跨地(dì / de)區、跨部門、跨層級的(de)協同聯動機制。建立數字政府安全評估、責任落實和(hé / huò)重大(dà)事件處置機制,加強對參與政府信息化建設、運營企業的(de)規範管理,确保政務系統和(hé / huò)數據安全管理邊界清晰、職責明确、責任落實。

(二)落實安全制度要(yào / yāo)求。

建立健全數據分類分級保護、風險評估、檢測認證等制度,加強數據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和(hé / huò)技術防護。加大(dà)對涉及國(guó)家秘密、工作秘密、商業秘密、個(gè)人(rén)隐私和(hé / huò)個(gè)人(rén)信息等數據的(de)保護力度,完善相應問責機制,依法加強重要(yào / yāo)數據出(chū)境安全管理。加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和(hé / huò)網絡安全等級保護,建立健全網絡安全、保密監測預警和(hé / huò)密碼應用安全性評估的(de)機制,定期開展網絡安全、保密和(hé / huò)密碼應用檢查,提升數字政府領域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水平。

(三)提升安全保障能力。

建立健全動态監控、主動防禦、協同響應的(de)數字政府安全技術保障體系。充分運用主動監測、智能感知、威脅預測等安全技術,強化日常監測、通報預警、應急處置,拓展網絡安全态勢感知監測範圍,加強大(dà)規模網絡安全事件、網絡洩密事件預警和(hé / huò)發現能力。

(四)提高自主可控水平。

加強自主創新,加快數字政府建設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攻關,強化安全可靠技術和(hé / huò)産品應用,切實提高自主可控水平。強化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,落實運營者主體責任。開展對新技術新應用的(de)安全評估,建立健全對算法的(de)審核、運用、監督等管理制度和(hé / huò)技術措施。

四、構建科學規範的(de)數字政府建設制度規則體系

以(yǐ)數字化改革促進制度創新,保障數字政府建設和(hé / huò)運行整體協同、智能高效、平穩有序,實現政府治理方式變革和(hé / huò)治理能力提升。

(一(yī / yì /yí))以(yǐ)數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職能轉變。

推動政府履職更加協同高效。充分發揮數字技術創新變革優勢,優化業務流程,創新協同方式,推動政府履職效能持續優化。堅持以(yǐ)優化政府職責體系引領政府數字化轉型,以(yǐ)數字政府建設支撐加快轉變政府職能,推進體制機制改革與數字技術應用深度融合,推動政府運行更加協同高效。健全完善與數字化發展相适應的(de)政府職責體系,強化數字經濟、數字社會、數字和(hé / huò)網絡空間等治理能力。     助力優化營商環境。加快建設全國(guó)行政許可管理等信息系統,實現行政許可規範管理和(hé / huò)高效辦理,推動各類行政權力事項網上(shàng)運行、動态管理。強化審管協同,打通審批和(hé / huò)監管業務信息系統,形成事前事中事後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監管能力。充分發揮全國(guó)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政務服務平台作用,促進政務服務标準化、規範化、便利化水平持續提升。

(二)創新數字政府建設管理機制。

明确運用新技術進行行政管理的(de)制度規則,推進政府部門規範有序運用新技術手段賦能管理服務。推動技術部門參與業務運行全過程,鼓勵和(hé / huò)規範政産學研用等多方力量參與數字政府建設。健全完善政務信息化建設管理會商機制,推進建設管理模式創新,鼓勵有條件的(de)地(dì / de)方探索建立綜合論證、聯合審批、綠色通道(dào)等項目建設管理新模式。做好數字政府建設經費保障,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(dào),建立多渠道(dào)投入的(de)資金保障機制。推動數字普惠,加大(dà)對欠發達地(dì / de)區數字政府建設的(de)支持力度,加強對農村地(dì / de)區資金、技術、人(rén)才等方面的(de)支持,擴大(dà)數字基礎設施覆蓋範圍,優化數字公共産品供給,加快消除區域間“數字鴻溝”。依法加強審計監督,強化項目績效評估,避免分散建設、重複建設,切實提高數字政府建設成效。

(三)完善法律法規制度。

推動形成國(guó)家法律和(hé / huò)黨内法規相輔相成的(de)格局,全面建設數字法治政府,依法依規推進技術應用、流程優化和(hé / huò)制度創新,消除技術歧視,保障個(gè)人(rén)隐私,維護市場主體和(hé / huò)人(rén)民群衆利益。持續抓好現行法律法規貫徹落實,細化完善配套措施,确保相關規定落到(dào)實處、取得實效。推動及時(shí)修訂和(hé / huò)清理現行法律法規中與數字政府建設不(bù)相适應的(de)條款,将經過實踐檢驗行之(zhī)有效的(de)做法及時(shí)上(shàng)升爲(wéi / wèi)制度規範,加快完善與數字政府建設相适應的(de)法律法規框架體系。

(四)健全标準規範。

推進數據開發利用、系統整合共享、共性辦公應用、關鍵政務應用等标準制定,持續完善已有關鍵标準,推動構建多維标準規範體系。加大(dà)數字政府标準推廣執行力度,建立評估驗證機制,提升應用水平,以(yǐ)标準化促進數字政府建設規範化。研究設立全國(guó)數字政府标準化技術組織,統籌推進數字政府标準化工作。

(五)開展試點示範。

堅持加強黨的(de)領導和(hé / huò)尊重人(rén)民首創精神相結合,堅持全面部署和(hé / huò)試點帶動相促進。立足服務黨和(hé / huò)國(guó)家工作大(dà)局,聚焦基礎性和(hé / huò)具有重大(dà)牽引作用的(de)改革舉措,探索開展綜合性改革試點,爲(wéi / wèi)國(guó)家戰略實施創造良好條件。圍繞重點領域、關鍵環節、共性需求等有序開展試點示範,鼓勵各地(dì / de)區各部門開展應用創新、服務創新和(hé / huò)模式創新,實現“國(guó)家統籌、一(yī / yì /yí)地(dì / de)創新、各地(dì / de)複用”。科學把握時(shí)序、節奏和(hé / huò)步驟,推動創新試點工作總體可控、走深走實。

五、構建開放共享的(de)數據資源體系

加快推進全國(guó)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政務大(dà)數據體系建設,加強數據治理,依法依規促進數據高效共享和(hé / huò)有序開發利用,充分釋放數據要(yào / yāo)素價值,确保各類數據和(hé / huò)個(gè)人(rén)信息安全。

(一(yī / yì /yí))創新數據管理機制。

強化政府部門數據管理職責,明确數據歸集、共享、開放、應用、安全、存儲、歸檔等責任,形成推動數據開放共享的(de)高效運行機制。優化完善各類基礎數據庫、業務資源數據庫和(hé / huò)相關專題庫,加快構建标準統一(yī / yì /yí)、布局合理、管理協同、安全可靠的(de)全國(guó)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政務大(dà)數據體系。加強對政務數據、公共數據和(hé / huò)社會數據的(de)統籌管理,全面提升數據共享服務、資源彙聚、安全保障等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水平。加強數據治理和(hé / huò)全生命周期質量管理,确保政務數據真實、準确、完整。建立健全數據質量管理機制,完善數據治理标準規範,制定數據分類分級标準,提升數據治理水平和(hé / huò)管理能力。

(二)深化數據高效共享。

充分發揮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作用,提升數據共享統籌協調力度和(hé / huò)服務管理水平。建立全國(guó)标準統一(yī / yì /yí)、動态管理的(de)政務數據目錄,實行“一(yī / yì /yí)數一(yī / yì /yí)源一(yī / yì /yí)标準”,實現數據資源清單化管理。充分發揮全國(guó)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的(de)數據共享樞紐作用,持續提升國(guó)家數據共享交換平台支撐保障能力,實現政府信息系統與黨委、人(rén)大(dà)、政協、法院、檢察院等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和(hé / huò)數據按需共享。有序推進國(guó)務院部門垂直管理業務系統與地(dì / de)方數據平台、業務系統數據雙向共享。以(yǐ)應用場景爲(wéi / wèi)牽引,建立健全政務數據供需對接機制,推動數據精準高效共享,大(dà)力提升數據共享的(de)實效性。

(三)促進數據有序開發利用。

編制公共數據開放目錄及相關責任清單,構建統一(yī / yì /yí)規範、互聯互通、安全可控的(de)國(guó)家公共數據開放平台,分類分級開放公共數據,有序推動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,提升各行業各領域運用公共數據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(de)能力。推進社會數據“統采共用”,實現數據跨地(dì / de)區、跨部門、跨層級共享共用,提升數據資源使用效益。推進公共數據、社會數據融合應用,促進數據流通利用。

六、構建智能集約的(de)平台支撐體系

強化安全可信的(de)信息技術應用創新,充分利用現有政務信息平台,整合構建結構合理、智能集約的(de)平台支撐體系,适度超前布局相關新型基礎設施,全面夯實數字政府建設根基。

(一(yī / yì /yí))強化政務雲平台支撐能力。

依托全國(guó)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政務大(dà)數據體系,統籌整合現有政務雲資源,構建全國(guó)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政務雲平台體系,實現政務雲資源統籌建設、互聯互通、集約共享。國(guó)務院各部門政務雲納入全國(guó)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政務雲平台體系統籌管理。各地(dì / de)區按照省級統籌原則開展政務雲建設,集約提供政務雲服務。探索建立政務雲資源統一(yī / yì /yí)調度機制,加強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政務雲平台資源管理和(hé / huò)調度。

(二)提升網絡平台支撐能力。

強化電子(zǐ)政務網絡統籌建設管理,促進高效共建共享,降低建設運維成本。推動骨幹網擴容升級,擴大(dà)互聯網出(chū)口帶寬,提升網絡支撐能力。提高電子(zǐ)政務外網移動接入能力,強化電子(zǐ)政務外網服務功能,并不(bù)斷向鄉鎮基層延伸,在(zài)安全可控的(de)前提下按需向企事業單位拓展。統籌建立安全高效的(de)跨網數據傳輸機制,有序推進非涉密業務專網向電子(zǐ)政務外網整合遷移,各地(dì / de)區各部門原則上(shàng)不(bù)再新建業務專網。

(三)加強重點共性應用支撐能力。

推進數字化共性應用集約建設。依托身份認證國(guó)家基礎設施、國(guó)家人(rén)口基礎信息庫、國(guó)家法人(rén)單位信息資源庫等認證資源,加快完善線上(shàng)線下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統一(yī / yì /yí)身份認證體系。持續完善電子(zǐ)證照共享服務體系,推動電子(zǐ)證照擴大(dà)應用領域和(hé / huò)全國(guó)互通互認。完善電子(zǐ)印章制發、管理和(hé / huò)使用規範,健全全國(guó)統一(yī / yì /yí)的(de)電子(zǐ)印章服務體系。深化電子(zǐ)文件資源開發利用,建設數字檔案資源體系,提升電子(zǐ)文件(檔案)管理和(hé / huò)應用水平。發揮全國(guó)統一(yī / yì /yí)的(de)财政電子(zǐ)票據政務服務平台作用,實現全國(guó)财政電子(zǐ)票據一(yī / yì /yí)站式查驗,推動财政電子(zǐ)票據跨省報銷。開展各級非稅收入收繳相關平台建設,推動非稅收入收繳電子(zǐ)化全覆蓋。完善信用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功能,提升信息查詢和(hé / huò)智能分析能力。推進地(dì / de)理信息協同共享,提升公共服務能力,更好發揮地(dì / de)理信息的(de)基礎性支撐作用。

七、以(yǐ)數字政府建設全面引領驅動數字化發展

圍繞加快數字化發展、建設數字中國(guó)重大(dà)戰略部署,持續增強數字政府效能,更好激發數字經濟活力,優化數字社會環境,營造良好數字生态。

(一(yī / yì /yí))助推數字經濟發展。

以(yǐ)數字政府建設爲(wéi / wèi)牽引,拓展經濟發展新空間,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,提高數字經濟治理體系和(hé / huò)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。準确把握行業和(hé / huò)企業發展需求,打造主動式、多層次創新服務場景,精準匹配公共服務資源,提升社會服務數字化普惠水平,更好滿足數字經濟發展需要(yào / yāo)。完善數字經濟治理體系,探索建立與數字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相适應的(de)治理方式,創新基于(yú)新技術手段的(de)監管模式,把監管和(hé / huò)治理貫穿創新、生産、經營、投資全過程。壯大(dà)數據服務産業,推動數字技術在(zài)數據彙聚、流通、交易中的(de)應用,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釋放數據紅利。

(二)引領數字社會建設。

推動數字技術和(hé / huò)傳統公共服務融合,着力普及數字設施、優化數字資源供給,推動數字化服務普惠應用。推進智慧城市建設,推動城市公共基礎設施數字轉型、智能升級、融合創新,構建城市數據資源體系,加快推進城市運行“一(yī / yì /yí)網統管”,探索城市信息模型、數字孿生等新技術運用,提升城市治理科學化、精細化、智能化水平。推進數字鄉村建設,以(yǐ)數字化支撐現代鄉村治理體系,加快補齊鄉村信息基礎設施短闆,構建農業農村大(dà)數據體系,不(bù)斷提高面向農業農村的(de)綜合信息服務水平。

(三)營造良好數字生态。

建立健全數據要(yào / yāo)素市場規則,完善數據要(yào / yāo)素治理體系,加快建立數據資源産權等制度,強化數據資源全生命周期安全保護,推動數據跨境安全有序流動。完善數據産權交易機制,規範培育數據交易市場主體。規範數字經濟發展,健全市場準入制度、公平競争審查制度、公平競争監管制度,營造規範有序的(de)政策環境。不(bù)斷夯實數字政府網絡安全基礎,加強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、重要(yào / yāo)數據的(de)安全保護,提升全社會網絡安全水平,爲(wéi / wèi)數字化發展營造安全可靠環境。積極參與數字化發展國(guó)際規則制定,促進跨境信息共享和(hé / huò)數字技術合作。

八、加強黨對數字政府建設工作的(de)領導

以(yǐ)習近平總書記關于(yú)網絡強國(guó)的(de)重要(yào / yāo)思想爲(wéi / wèi)引領,始終把黨的(de)全面領導作爲(wéi / wèi)加強數字政府建設、提高政府管理服務能力、推進國(guó)家治理體系和(hé / huò)治理能力現代化的(de)根本保證,堅持正确政治方向,把黨的(de)政治優勢、組織優勢轉化爲(wéi / wèi)數字政府建設的(de)強大(dà)動力和(hé / huò)堅強保障,确保數字政府建設重大(dà)決策部署貫徹落實。

(一(yī / yì /yí))加強組織領導。

加強黨中央對數字政府建設工作的(de)集中統一(yī / yì /yí)領導。各級黨委要(yào / yāo)切實履行領導責任,及時(shí)研究解決影響數字政府建設重大(dà)問題。各級政府要(yào / yāo)在(zài)黨委統一(yī / yì /yí)領導下,履行數字政府建設主體責任,謀劃落實好數字政府建設各項任務,主動向黨委報告數字政府建設推進中的(de)重大(dà)問題。各級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要(yào / yāo)履職盡責,将數字政府建設工作納入重要(yào / yāo)議事日程,結合實際抓好組織實施。

(二)健全推進機制。

成立數字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,統籌指導協調數字政府建設,由國(guó)務院領導同志任組長,辦公室設在(zài)國(guó)務院辦公廳,具體負責組織推進落實。各地(dì / de)區各部門要(yào / yāo)建立健全數字政府建設領導協調機制,強化統籌規劃,明确職責分工,抓好督促落實,保障數字政府建設有序推進。發揮我國(guó)社會主義制度集中力量辦大(dà)事的(de)政治優勢,建立健全全國(guó)一(yī / yì /yí)盤棋的(de)統籌推進機制,最大(dà)程度凝聚發展合力,更好服務黨和(hé / huò)國(guó)家重大(dà)戰略,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(dà)局。

(三)提升數字素養。

着眼推動建設學習型政黨、學習大(dà)國(guó),搭建數字化終身學習教育平台,構建全民數字素養和(hé / huò)技能培育體系。把提高領導幹部數字治理能力作爲(wéi / wèi)各級黨校(行政學院)的(de)重要(yào / yāo)教學培訓内容,持續提升幹部隊伍數字思維、數字技能和(hé / huò)數字素養,創新數字政府建設人(rén)才引進培養使用機制,建設一(yī / yì /yí)支講政治、懂業務、精技術的(de)複合型幹部隊伍。深入研究數字政府建設中的(de)全局性、戰略性、前瞻性問題,推進實踐基礎上(shàng)的(de)理論創新。成立數字政府建設專家委員會,引導高校和(hé / huò)科研機構設置數字政府相關專業,加快形成系統完備的(de)數字政府建設理論體系。

(四)強化考核評估。

在(zài)各級黨委領導下,建立常态化考核機制,将數字政府建設工作作爲(wéi / wèi)政府績效考核的(de)重要(yào / yāo)内容,考核結果作爲(wéi / wèi)領導班子(zǐ)和(hé / huò)有關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(de)重要(yào / yāo)參考。建立完善數字政府建設評估指标體系,樹立正确評估導向,重點分析和(hé / huò)考核統籌管理、項目建設、數據共享開放、安全保障、應用成效等方面情況,确保評價結果的(de)科學性和(hé / huò)客觀性。加強跟蹤分析和(hé / huò)督促指導,重大(dà)事項及時(shí)向黨中央、國(guó)務院請示報告,促進數字政府建設持續健康發展。

 

國(guó)務院

2022年6月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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